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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0章 第六章神魔名字 (第3/4页)
息,就算有出息,那惊人的霉运也足以让他们再有能力也一生都抓不住机遇,穷困潦倒,相信凶手一定能深刻体会到生不如死四个字的真谛。 这绝对是超额完成任务,我觉得原主这会一定很高兴,若是需要为服务态度打分的话,我相信原主一定给小幺打六个星。 就算是原主也最多是想让凶手自己付出代价,如小幺这般株连的,她绝对不会有。倒也不是说小幺凶残与原主比小幺善良,而是,双方的生长环境不一样,现代早就废除了株连这种惩罚,对于株连,只能在史书与古装剧里看到,非常的模糊,根本无法深刻的体会到株连这两个字的含义,自然没这个意识。而小幺,她的思维里绝对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认知,一人做事全家当甚至全族当的认知她肯定有。也因此,株连别人子孙这种事,她做得理所当然,也更让思维被现代人道主义氛围给限制了的原主满意。 我不同情富二代的下场,自己种的苦果,再苦也得自己吞。我比较担心的是,小幺的法律意识貌似挺....说淡薄都是委婉的,她根本就是没有。我知道,少凰也没有法律意识,但千万年的还债生涯已经逼得她不得不学会了入乡随俗,因此在人间界她再怎么浪再怎么放飞都有一个度,而小幺与三十六,莫名的,我觉得它们根本没有度,或者就算有度那也不是凡世的度。 说实话,这种问题我也有,现代环境长大的人,除非是真变态,否则杀了人,不管杀的是什么人,心理都会不好受,值得一提的是,这种不好受往往是一时的,迈过了这个坎,不少人都会对生命失去敬畏,彻底跳出这个世界的法律体系与道德准则。而我,老实说,杀了那么多人,我压根没有过任何心理压力,恢复曾经的记忆之后倒也罢了,靁的神生,它珍惜生命,但珍惜和不杀生是两回事。但恢复记忆之前我也是如此,生于雷泽界,长于雷泽界,某些东西已经刻在了骨子里。 法律意识,道德标准,我都有,可我的法律意识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残害同类,我的道德标准是不因无关利益的事情与别的智慧物种结仇。 这也是我能毫无心理障碍的杀人的主因:人族不是君族,非我族类,而我每次杀人也都与利益有关系。 自然,我这充其量就是有点超纲,但三十六和小幺,总觉得不会只是有点超纲。 然而,两位大神都下凡了,我还能怎么着? 塞回神界去? 我压根没这能力。 目睹了一出现场的极刑,再将天师给放了,旋即离开了别墅,心里安慰着,虽然没能签到一份千年长约,但能够找到给自己下毒的熊猫解决自己体内的毒素也是一件好事。 别墅的不远处停着一辆超酷的越野车,各方面都做过改造,虽然不是很好看,但西部或西南自由行的话,这种车是最实在的。但重点不是这个,重点是这辆车的是主人是小幺。 这么一辆车,没个几万根本买不到,而小幺,别说有没有钱了,我严重怀疑它跟熊猫连身份证都没有,既如此,哪来的车? 坐上车后我撸着熊猫的毛问了关于车是哪买的这个问题。 “不是买的。”熊猫回道。 我下意识问:“抢的?” 为毛不是偷的?到底也是神人,我不认为它们俩会做小偷小摸的事,虽然很难说抢和偷哪个性质更恶劣,但抢是光明正大的,明着伤人甚至杀人,这两位应该更青睐这个。 “捡的。” 我不信。“这么好的车谁会给丢了?”再败家也没这么败家的。 熊猫给了我一个你爱信不信的眼神。 我换了个思路方向问熊猫:“那原本的主人呢?” 熊猫不假思索的回答:“不知道,但应该死了。” “什么叫应该死了?” “就是我也不确定他死没死。” 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 “那就是个普通人,被剥得只剩下一层衣服再捆了丢荒郊野外,而那里又是高原地形,少有人经过.....”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得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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