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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6章 第三章回家熊孩子 (第2/4页)
纯粹的普通人。 只是,熊孩子都能嚷嚷着要找亲妈,我估摸着亲妈和马大哈并非露水情缘,所谓露水情缘,睡完就走,哪还会留下联络方式让人找上门? 马大哈估计也没想到我会好奇这个问题,犹豫了下,还是跟我说了怎么回事。 还真是露水情缘。 马大哈早些年也是下乡的知青,也是属于被批成臭老九,日子特别难熬的那种。他全家也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,因为他当年年纪还小,因此他的亲人打点操作了很多,将他送到了既偏僻又封闭的山村,使他受到的波及少一些,因此得以生还,但他的亲人们却都在那场动荡中死去了,有自杀的,也有熬不过去而病逝的。 马大哈去的地方不是一般的偏远,那片山林还是妖怪在华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。 马大哈是在一次采药的时候认识熊孩子他妈的,一见钟情,注意,是熊孩子他妈对马大哈一见钟情,原因很简单,马大哈生得很好看。 忠于美貌的颜狗一枚。 一般来说,知青返乡时,在乡下的婚姻多会结束,抛妻弃子在那年头不是稀奇事。 马大哈因为家人都死光了的关系并不想回城,但他想完成学业,因此回城完成学业后他又回去了。 只是,人族不是妖族,妖族千年万年不老,而人是会老的。 马大哈被分手了。 那只讙爱的是马大哈的美貌,当鲜肉变成腊肉后,很多人都会想换口味。 为什么人族有句古话叫做人生三大喜事为升官发财死老婆? 熬到升官发财的时候老婆的年纪必然已经不小了,想换口味,这个时候老婆死了如何不是好事?老婆死了正好光明正大的娶青春少艾的续弦。 讙还不至于想弄死马大哈,她和马大哈本身也没有婚姻。就算有,妖族对于婚姻也没人族那么看重,觉得离婚仿佛十恶不赦,合则聚,不合则分,只要没有利益纠葛,连离婚程序都不用走。 动辄千年万年的光阴里永远对着一张脸,很容易审美疲劳。 讙便是以鲜肉变成腊肉不合口味了的理由跟马大哈分手的,相当耿直。 马大哈在分手后伤心回城的第二年收到了来自妖族的快递——一个活生生的孩子。 分手的时候讙已经有了孩子,只是没告诉马大哈,但生下来后发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孩子,没有任何法力。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幼崽养在妖族未免有些造孽,妖族的幼崽除非是刚出生的,不然都有些法力,平日里打打闹闹也会用上法力,好吧,放只人族幼崽在其中那不是造孽,那是要命,因此讙给孩子他爹发了快递,和孩子一起的还有一大块狗头金,足够父子俩一辈子衣食无忧。 马大哈大抵是化悲愤为动力,更加刻苦的学习,在农学的领域越走越高。 这....要我来说,讙的做法没毛病。 露水情缘嘛,色衰自然爱弛。 快递嘛,这只幼崽显然不适合按着妖族的风格去养,很容易养死,那么快递给马大哈也很正常,而且她也不是完全不负责任,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,相当大方。 不仅付了抚养费,熊孩子每年放长假时去山林找她都能找到,有时她在山林呆腻了跑来人类社会玩也会来看看儿子。 凭心而论,我是真心觉得,讙并无不是的地方。 只是,瞧着马大哈的神情,以及委婉套出这位一直没再婚的事,我着实没好意思说讙一点不是都没有。 回到山庄的时候我将自己的心情与尘寰说了说,并没有期待他说什么,纯粹是倒个垃圾而已,谁让他是准男朋友。“总觉得马大哈挺倒霉的。” 尘寰不以为然。“你没觉得这就是个现代版的聊斋吗?” 我道:“也不是完全一样。” 尘寰点头。“聊斋里的书生拿了分手费后都麻溜的娶妻纳妾,而马大哈却认真了。” 我无法反驳。 尘寰道:“谈不上对错的,讙是妖,只要不被杀死,她能一直活下去,万年乃至几十万年。让她的生命里就一个男人是不可能的事,而且,都说了是颜狗,就更不可能永远了。她若是对一个人族认真了,只会比马大哈更惨。” 我点头,道理我懂。 青蛟就是个活例子,他老婆都死了几百年了,他现在都还忘不了,走不出来。 马大哈很倒霉,但他的放不下只是几十年,百岁之后归于地府,一碗孟婆汤,前尘尽忘,包括曾经深爱的人。而讙,她若是认真了,放不下了,将是永生永世。 物种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注定讙不会对马大哈永远,除非有自虐倾向。 只是,我道:“讙不应该去招惹一个认真的人。”如果大家都是走肾不走心倒也罢了,但问题是你走肾,别人走心啊,这样就造孽了。 尘寰嗤道:“马大哈如今认真,并不代表它初识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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